公司把部分项目的劳务分包给小老板于某,公司与于某结帐后扣除以前付款还剩五十多万元,年底退场前公司通知
公司把部分项目的劳务分包给小老板于某,公司与于某结帐后扣除以前付款还剩五十多万元,年底退场前公司通知于某来项目支付剩余工程款并和工人办理工资结算和发放工人工资,可于某一直躲着不出面,他雇用的工人着急就堵甲方的门和去劳动局要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直不断的联系于某,可于某就是不出面不处理,公司在政府劳动部门和甲方的要求下在现场用于某剩余的工程款对他的工人直接发放,结果不够公司还多拿出25万元才解决工人工资问题。可今天于某起诉公司应该支付他剩余的五十多万元,说他当时没同意直接对工人发放,这样合理吗?
提问时间:202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