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我作为用工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她第一个月工作了15天 ,第二个月工作的6天,然后离职,

我作为用工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她第一个月工作了15天 ,第二个月工作的6天,然后离职,签了离职手续,请问现在我还需要赔偿劳动者的双倍工资吗
提问时间:2021-07-0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如果对方主张,是需要支付的。
交流头像
用户
支付两个月的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是的。
交流头像
用户
她已经签了离职手续,那么我只需要支付21天的双倍工资吧,其他的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不用支付了吧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离职手续上面写明双方没有争议了,就可以不支付了。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清楚的吗?
交流头像
用户
她现在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我应该也只需要支付她双倍工资就可以了吧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是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对方申请仲裁了吗?
交流头像
用户
没有签合同,不是说从用工起的第二个月才开始赔偿他双倍的一个金额吗,我应该只需要赔偿第二个月那六天的双倍工资金额吧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属于公司的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衢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