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6年入职工作到2018年4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也没有购买社保,岗位是(冷库计数员)考勤
本人2016年入职工作到2018年4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期间也没有购买社保,岗位是(冷库计数员)考勤也是上级手工打的,工资每月都是发现金。2月份的时候我跟领导口头提出离职,领导说到时候再说。然后到了4月15日再次跟领导口头提出4月30号离职申请时,他说:“这个时候公司内刚好也没有工作安排了,也不用到月底离职了,结到今天给你了,明天你可以回家了。”但是我也没有回去,一直在公司内等上班,直到月底也无工作安排。请问领导他这一说算我离职到15号还是怎么说呢?如果去仲裁能是否能拿到4月15号后面的工资以及未交社保等报酬!
提问时间: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