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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成立时,书面约定A持有70%股份,B持有30%股份,一年后A需将10%股份以X金额出售给B,

如果公司成立时,书面约定A持有70%股份,B持有30%股份,一年后A需将10%股份以X金额出售给B,这样的书面约定法律上是否有效?
提问时间: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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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需要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对方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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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指这份协议要去工商做公证吗?关键是这个约定是延后生效的,如果到了那个时间点对方违约,这份协议能否作为起诉或强制执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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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去工商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对外公示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如果违约可以起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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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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