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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一法人有A、B两家公司,两家公司属于不同省份,我持有A公司5%股份,挂名任职,持B公司20%股
如果同一法人有A、B两家公司,两家公司属于不同省份,我持有A公司5%股份,挂名任职,持B公司20%股份,由B公司开工资和缴纳社保。此时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工作室,为A公司开具发票,是否会构成虚开发票
提问时间: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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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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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否有真实业务来往,都容易构成吗,如只在B公司任职,与A公司无任何关系,此时成立工作室开具相应发票,是否还容易构成虚开发票
特邀律师
构成的啊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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