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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年3月份买的期房,合同约定20年12月30日交房,由于去年疫情原因延期至21年3月27日交房

我是19年3月份买的期房,合同约定20年12月30日交房,由于去年疫情原因延期至21年3月27日交房,由于资金链断了,3月份没有交房,答复7月底交房,但是5月份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株洲市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项目全面停工,目前项目电梯已经安装可以使用,水电已经到户,楼层外墙公共区域都装修好了,园区的绿化和地下车库未完工,如果宣告破产的话,我应该怎么维护权益,一直没有企业接手的,我是否可以搬进去居住,急等住。
提问时间:202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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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进入破产程序,您要去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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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了破产管理人说业主不用申报,只有工程款这类的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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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八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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