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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离婚男方中断孩子的生活费

未办理离婚男方中断孩子的生活费 向您咨询一下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但没离婚孩子两岁自出生后一直随女方在娘家生活,从今年的二月份已经有五个月未有看望过孩子未有问及过孩子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已有五个月没有给孩子生活费,中断孩子的经济来源,与此同时男方还转移了男方本人的工资卡,身份证,户口本,水表本,电表本,请问您一下,这种情况属于违背了夫妻间的相互信任的法定义务吗?不给孩子生活费属于哪种呢?请您告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nZ8872()
提问时间:2012-05-17 01: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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