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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追加孩子的费用?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女方,支付归男方名下孩子的生活费用?

协议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追加孩子的费用?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女方,支付归男方名下孩子的生活费用? 我夫两孩子,男孩归女方,女孩归男方,夫每月按时支付男孩费用,女方不支付女孩费用,离异时,存款归女方,房子归男孩,女方把归男孩的房子租出,租金女方全得。现女方要求夫在给男孩费用多一些,我想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请法律给予援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黄小飞(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1-12-15 12:3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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