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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现在他有权到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现在他有权到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与男方于今年的4月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一分钱的生活费,还经常用短信的方式多次威胁我和孩子,使得我和孩子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怕他来硬的把孩子抢走,甚至会威胁到我和孩子的生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E459(宁夏-石嘴山)
提问时间:2010-11-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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