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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二手车位过户的疑问

关于办理二手车位过户的疑问 您好。我想购买一个二手车位,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评估公司评估价格在13w(含13w)以内,则由新业主支付13w给原业主,由原业主负责办理后续所有交易过户的税费等;如果评估超过13w,则超过部分由新业主负责支付过户的税费。    目前,原业主说评估价格在18W,双方都需要缴纳较多的税费,建议是双方到公正处办理公证,原业主把产权证交给新业主,并公证授权新业主全权处理车位,包括后续的转让、过户等。请问这合法麽?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N3828()
提问时间:2012-04-30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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