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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土地证问题

土地证问题 您好!高律师:购买的是一个厂的宿舍(我不是本厂的人),当时只办的房权证(在我名下),因为土地证在这个厂的名下,没有办理,这样说我只有房权证,而现在这个厂要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这个房屋的所在地方,对我们这样的不是本厂的人购买的房子,不予补偿,或很少的补偿,这样对吗?而且他们对我在这居住的时间内收缴电费比市场价多一倍的价格,这样合理吗?我去找他们理论,他们给了我一份他们内部的文件,不徐把房屋卖给厂外人,电费按市场价的两倍收取,但购买时我不知道,原来的房东也没有告诉我(不过我想他隐瞒还不及呢),我该怎么办?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ly9……(山东)
提问时间:2010-03-0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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