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问题
你说的情况是“小产权房”问题,工业用地上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在目前存在比较普遍,因为涉及大量的购房人,所以理论界一直在讨论,有主张不能搞“一刀切”,需要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小产权”房的问题不是孤立的,它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是息息相关的。这需要政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降低土地出让金,压缩开发商利润空间,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从而让老百姓买得起房,这才是杜绝小产权房的根本举措。显然,厂子和房地产合作搞开发,厂子不予补偿或很少的补偿是不对的,厂子不同于国家的城市拆迁,是以一个民事主体身份买卖合同另一方,应当按市场价(至少与本厂职工同等待遇)补偿,至于两倍电费也是不合法的,你有权拒交超过部分,可以收集留存相关证据,必要时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