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宅基地、土地证问题
宅基地、土地证问题 我家是农村的,现我家在自己院子里盖房受邻居阻挠,邻居提出那块地是他家的宅基地,而且有土地证作为证据。邻居家所持的土地证是1953年的(邻居家以前成份高),1980年已经因为土地纠纷打过一次官司,在该判决书中已经明确划分了两家的宅基地分界线,也就是说我家要盖房的那块地的使用权已经划归我家所有,但是未办理土地证。当时经手人是我爷爷。1997年我爷爷去世,我父亲与二叔分家,二叔另购宅基地,就将老宅内房子转让给我父亲,当时未立字据。而根据1956年国家颁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他的土地证已经作废,这种情况是否还能以1980年判决书是否可以作为申请办理土地证的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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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艾晨(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0-05-13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