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租赁纠纷
租赁纠纷 我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因考研搬出寝室,在学校附近的村子里租了一间房子,房子由房主自己改建,刚开始感觉环境还不错,是属于二层楼每层有六间房,是属于宾馆式的,但是由于房屋图纸是房主自己画的,房子并不是很完善,墙上会长出霉菌,然而最重要的是,房东很喜欢听音乐,声音开得很大,因为其他在这里的住户都不是经常在,也不怎么学习,所以没说过什么意见,可是我真的很受影响,只能一遍又一遍的打电话给他,可是他不肯改,并说那是他的爱好,他是房东,他有权利,我们租房的都应该受他的管理,并且威胁我,说什么他练过武术的,黑白两道的都认识什么的,我的租期是到六月底,虽然不久了,可是我也不愿意这样委屈忍让,尤其是他们家的电费居然是1块钱1度,我问他的时候他解释说是因为电压不够,自己做过改动所以收1块一度(我不知道他是否向供电局申请过)并且当时租房的时候合同上没有说,我是后来才知道的,而且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他的妻子代签了他的名字,合同书上就他一个人的名字,但已经签了合同觉得他们人还不错就想想还是算了,但是以至此,我忍无可忍。
请问他这样收电费费一块一度,有意没有告知我,并且由妻子代签合同的行为是否犯法呢?我该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nyosa……(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12-04-24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