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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租赁提前结束,押金退还的问题。

关于房屋租赁提前结束,押金退还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租客,于2015年1月与房东签订了一年期的租赁合同,缴纳了两个月的押金一万元,今年1月份合同到期后,我仍然租住在房东的屋子里,但并没有续签合同,今年十月我提出退租,并与房东达成一致意见,他承诺可以退还我一个月房租的押金,但是退房时我发现我的押金条丢了,房东以此为借口要扣除我所有押金。您看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我的一万元押金?
备注:对方的押金条还在,我拍了照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rany……(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0-31 17: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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