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提前结束房屋租赁合同问题

关于提前结束房屋租赁合同问题 合同上原句 房屋承租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并补偿对方总租金人民币2400元作为违约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我因家里有急事要走,没有满2月通知房东应该赔偿多少的,字面上是约定了赔偿违约金,但是没有说提前通知的问题会有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8926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4-29 19: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