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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破产职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单位破产职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单位原是国有企业,因97年破产只给职工补齐养老金和拖欠工资,然后于98年包括设备,地上附着物及土地和全体职工整体和并与集体企业。于2000年十月又改制为个人股份企业,并与2005年因经营不善宣布破产,直到2011年十月才宣布资金到位这样职工 的养老金,医疗费经济补偿金以及职工应该享受的其他费用,该从何时起计算。望及时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02994……(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2-04-1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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