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企业改制

我们全体职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全体职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1年我们黑宝山煤矿全民入股,每股3500元成立了黑河市黑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国有改为民营,国有资产以零资产退出。原来煤矿的矿长当上了董事长,其他矿主要负责人也当上了大股东。2002年黑龙江国土资源厅下文,将560万元资源补偿价款给全体职工配股,直接进入新公司股份。2003年公司领导层年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就强行将全部职工股退回,给每个职工退回3500元,重新组建了同名公司,股东12个。当时大部分职工由于不明真相就签字领回了3500元钱,剩下的一部分职工不愿退股,但经不起公司领导及单位领导的威逼甚至恐吓,不得不签字领回了3500元钱,这时职工们根本不知道国家配股的事,而且公司领导层也只字未提。直到公司运行至2012年3月份,有人拿出了这份配股文件,全体职工义愤填膺,全体签字要告公司董事长许荣德,许知道后马上将嫩江县治安大队调来堵住各个路口,不让职工到黑河市告状。同时他又买通了职工代表,并在第二天下午就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上由许向全体职工道歉,并说那560万元在公司帐上挂着呢,是民营企业挂国有资产,同意将这560万股权还给职工,答应按这些年股东们分红利的比例给全体职工分红,但他们确定的比例太低,全体职工不服,现在就这么拖着,请问律师们我们全体职工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轩辕大帝(北京)
提问时间:2012-03-26 20:5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