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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适用合同是否交纳社保及医保

关于适用合同是否交纳社保及医保 我刚找到一份工作,这个企业的管理人员对我说,我要先与她们签适用合同,适用期间是不给交保险的,两个月以后与我签正试劳动合同,这样才给我交保险,而且适用期间的保险也不给我补交。请问她们这样做合法吗?在我国的劳动法里,这种情况是可交可不交啊,还是必须得交啊?麻烦您给我讲解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I2940()
提问时间:2012-04-17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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