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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这样的说法是否合法?

这样的说法是否合法? 清明节那天,我将我的微型小货车停放在我自家的厂房门口,对方开着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没有带头盔,在高速直线行驶的情况下,为躲避从旁边小巷子里拐出来的微型小货车,撞上我的微型小货车的车尾,将我的微型小货车向前撞出近一米远。事故发生后,我看对方已经受伤,也就没有向他索赔,也没报警,在事故发生后一个多小时,因为中午我就开车回家。但是现在,交警在查看了我厂门口的监考录像后说我这是占道停车和肇事逃逸,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说法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永捷(广东-潮州)
提问时间:2012-04-0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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