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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双方改与第三方签署,是否合理

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双方改与第三方签署,是否合理 本人所在单位为公园,应该算是事业单位吧,具体什么性质也不清楚。单位与我签署的劳动合同先是签署的1年,到期之后,现在与我签署的是3年限的合同,到2014年4月才到期。(合同一式两份,盖有单位公章)
  
  现在单位要与我们(单位说我们属于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改与第三方签署劳动合同,性质变成我们以后属第三方的员工借调给公园。单位要求我们先写辞职报告,再与第三方签署合同。

  现在我在哺乳期(刚生完宝宝1个月),不知单位这样是否合理。如改与第三方签署合同,我是否可以提出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yu99……(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3-3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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