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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内协议中这样写抚养权属问题具有法律效力吗?

请问婚内协议中这样写抚养权属问题具有法律效力吗? 第四条:子/女抚养由无过错方决定,子/女如跟随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需一次性支付子/女赡养费壹百万元(此费用在离婚登记之日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无过错方),其余学费,教育费,医疗费,按实际支出,全部由过错方支付。如子/女跟随过错方抚养,无过错方只需支付孩子抚养费每月伍百元整,一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其余费用均由过错方承担。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ppy2……(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3-25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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