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
甲方:aa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 乙方离开aa公司后不得作出有损于aa公司形象,诋毁aa公司名誉的任何行为和我事情;
第二, 乙方在离开aa公司以后的3年内(离职时间以签署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为准),不得从事任何与**相关(aa公司工作性质)的任何事情和工作。
第三, 乙方离开aa公司后不得以任何形式透漏aa的其他任何信息
第四, 乙方要毫无保留的把曾培训内容传授给其他员工,使其达到独立上任程度为止
第五, 乙方要对甲方提出的有关乙方赔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元进行保密,对外宣称乙方赔付给甲方违约金**元(更大的数值)人民币
以上条款乙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违反,若违反以上条款必须赔偿甲方经济,经营以及精神损失费*至*万元人民币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人已签字并按了手印,肯请专业律师回答一下具体每一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lmm12……(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09-10-08 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