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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出售则有权收回并出售,出租人退回出租人未到期房租,并赔偿20%的损失。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出售则有权收回并出售,出租人退回出租人未到期房租,并赔偿20%的损失。 房屋租赁协议有这一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出售则有权收回并出售,出租人退回承租人未到期房租,并赔偿20%的损失。”这句话是否剥夺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事实:出租人在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在合同租赁期间就将出租房出售给他人,并且在产权人易主的情况下继续向承租人催讨未到期房租金。并说承租人如违约,出租人将转租该房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橙子17(江苏)
提问时间:2012-03-25 14: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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