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没签合同,工作中受伤了,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没签合同,工作中受伤了,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我父亲在梅县帮一私人老板打工,没签合同,做十几天就受伤了。中指被截断一节。
劳动局说对方不是什么单位的,只能算是劳务关系。
现在私人老板付医药费都不是很愿意,都有意见。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好? 直接起诉人身赔偿吗? 那个老板有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的,也有给我爸写工资待遇之类的,让我爸签名的。不过我爸都没有那些证据在手,只是他老板那里才有。
这种情况胜诉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钟MISS(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2-03-1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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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律师 VIP2012-03-16 14:33
应当赔偿7个月的工资。
追问:这种算工伤吗?我爸说劳动局的说不是劳动关系,只能算是劳务关系的哦。
回答:鉴定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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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追问:我爸跟私人老板的可能只能算是雇佣关系。。。具体我也不懂,反正劳动局的说什么没有签合同的,不在他那里办,只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回答:按就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追问:谢谢,大概能赔到多少?因为这个雇主现在住院费都不想给了,所以我们想根据大约能赔多少,考虑下是否起诉? 老板自己有给我爸签工资待遇的字条,老板也有记录员工的上班记录的,但我爸手上没有这些资料,起诉的话胜诉大吗? 劳动仲裁又是怎么样的呢?
回答:起诉不难,建议您就近找律师帮助准备材料及证据
追问:你好,谢谢你。对了,我爸虽然实际只帮他们做了十几天,但是那个私人老板自己作假,说我爸已经做了三个多月了,出事后,让我爸在保险资料上签名之类的,这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
回答:这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追问:我爸说没有签合同的,他们老板应该是买了几份保险的,谁出事了就写上谁的名字的, 所以现在有一份是让我爸签字了。 但问题是我们手上也没有这样的证据
回答:有争议的,可申请仲裁或法院调取。这不属于没有证据,只涉及证据调取的问题。
追问:他们之前说公司没有登记单位的,那他们能帮员工买保险的? 买了保险是不是意味着肯定以单位或者个人经营买的?这就不用担心他们不是什么单位的,就可以比较方便说明劳动关系了?
是不是只要有签保险的事宜,就算我们自己手中没有资料,也没有关系了?也足以证明劳动关系了? 他们没有签劳动合同的,那个保险资料也是私人老板作假说做了3个月的,可能是这样他们才有的赔偿吧。
我之前查过,就是不管仲裁也好,起诉也好,都要证明关系,他们可以成功从保险公司调资料的吗?。。。因为我考虑过起诉,但咨询的律师都说什么先报案啊,干嘛的,先证明关系再跟他们联系。所以觉得郁闷。因为我就是觉得取证困难才想起诉,律师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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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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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应该对雇员工作中受伤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应承担自身过错的相应责任。
可以要求雇主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交通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
收集证据证明用工关系事实,自己垫付的相关发生费用,具体参照各地区规定,尽早委托律师办理,降低风险和经济损失,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益
追问:问题是我爸手上什么证据都没有。录音算吗?明天他们结算工资,但是肯定只能是口头上算清的,不肯写纸条的。我想明天让我叔叔在旁偷录音,这个能做证据的吗? 不管是劳动仲裁也好,起诉人身伤害赔偿也好,也都是要证据证明关系,是吗?没有的话就不行?
回答:用工关系确认证明的形式很多,录音、工友证词、工资票据、通知书等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赔偿费用项目及标准比工伤要少一些,也有几万元,具体参照各个地区标准
追问:您好,很感谢您的答复。
我叔叔有录音,但他也很狡猾,不管我叔叔怎么说,也不马上给我爸爸结工资,以免我叔叔要他写工资字条。对了,我爸虽然实际只帮他们做了十几天,但是那个私人老板自己作假,说我爸已经做了三个多月了,出事后,让我爸在保险资料上签名之类的,虽然我们现在手上没有这个证据,但到时仲裁部门能调到保险资料作为证据的吗? 就有这些,我们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因那个老板是外地的,也怕他们到时走人了找不到人出庭或者判赢了但他们走了也拿不到钱,听说仲裁,上诉都要时间的, 我们也有考虑请律师。
现在他那边只肯出一点营养费,四五千元。 我对我家人说的底线是一万,如果不肯的话就到时到司法部立案。 明天他那就要给答复是否同意一万了。
不同意的话,就要去请假回家去处理这事。 怎么处理好呢? 谢谢你,很希望听到您的建议。
回答:协商达成合意最妥,不能突破心理底线,私人老板跑路可能性较小,可以查询固定资产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他只肯出四五千,请问如何查工伤保险啊?像我们以上这种情况,胜诉大吗?
回答:对方如果是单位,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否则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现在需要查清楚该老板的个人及财产详细信息,提起诉讼,如果是自己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向法官申请,要求对方先行支付,相关证据齐全,胜诉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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