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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哺乳期企业是否可以降低工资

哺乳期企业是否可以降低工资 我休完产假刚回来上班不久,公司以没有合适岗位为由,将我定位待岗人员,只给开基本工资500元(正常工资是:基本工资500+岗位工资800+绩效补助1200),请问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如果打官司的话,有机会赢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lrol(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03-1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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