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这样判决是否合理?

这样判决是否合理? 你好,我们公司2012.2月因房租和大量的债务问题被封,但员工2011.12和2012.1、2月的工资都没有发放,也未缴纳社保,老板也早已不知所踪,等到2月中旬都没有音讯便提出仲裁,工作人员称,社保调查较慢反复让我们取消这一项,大家同意了,然后又说加班工资取证难金额少,也强烈要求大家取消,大家也同意了。但仲裁的结果却是不尽人意,只支持了工资部分,员工递交了所有人员的工资表上面有一栏是饭贴,也有总经理签名,但仲裁说没有证据不支持,要求解除合同的赔偿金1500,仲裁称没有证据证明解除合同不支持,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合同,但有银行转账的凭证(工资是通过网银转账的,用途大家都是“工资”)仲裁说这个证据不算,所以也不成立,即使有其他同事证明,工作人员称是有厉害关系也不行(开庭时老板、负责人无一人到场或提供书面文件)。大家都觉得判的不合理,请专业人士看看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kczpl……(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2-03-08 11:58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