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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问题

辞退员工补偿问题 您好  
试用期刚过了两天 公司领导以我“冲撞客户和工作不认真”为由要辞退我 让我尽快交接 然后走人 公司这样是否合理?
公司辞退我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 也没有书面辞职文件  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给多少赔偿合适?
我手上有公司现金1600元  (没有签过借条) 如果我不归还现金 是否可以构成犯罪?  请问拿公司多少钱可以构成犯罪?  
2012年2月工资还没发放  我能否拿到2月份的工资?
麻烦您帮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几米梅梅(辽宁)
提问时间:2012-03-07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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