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拖欠和扣押工资

拖欠和扣押工资 我作为一名打工者,在一个项目上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但是项目不是我承包的,在施工一些租赁东西时,我和承包人一起签了字,最后租赁的东西被弄丢了一些,承包人没有资金赔偿,请问总公司能把我的工资扣押后,作为丢失东西的赔偿金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fljk……(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2-02-28 19: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