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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医药费赔付问题

车祸受伤医药费赔付问题 我一个亲人在2012年2月4号,乘坐城乡公交汽车(属私人车辆)回家的过程中因公交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受伤住院(头部轻度脑震荡,大腿肌肉挫伤,胸部压迫性损伤,他本身就有心脏病,做过心脏支架手术)。事故认定货车为主要责任,公交车为次要责任。我亲人在住院时公交车主交付了一部分费用,现在我亲人还在住院治疗,公交车主不在交治疗费用。我们找车主要钱,他说保险公司不赔付这么多钱他也不出,现在治疗费是18000多车主出了13500。他说要不就去法院起诉,他是第一被告,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我们现在该怎样做,要一些什么依据去告他,还有保险公司也要我们去告吗?我们的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用等该怎么要
  1、治疗费用(现在我亲人想2月29号出院回乡下治疗以减轻照顾人员,如果回乡下治疗医生开的医药凭据,能不做证据用)
  2、误工费用(两个正在工作的人请假来照顾我亲人)需要什么证据?
  3、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从2月4号到2月29号)
  4、交通费用(我亲人的家属经常乡下城里来回跑乘车费用)
  5、精神损失费等··
这些钱我们该怎么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ke……(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2-02-28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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