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车祸后的医药费问题因为要上庭,请教各位了
关于车祸后的医药费问题因为要上庭,请教各位了 大家好,我想请教各位知悉人士:
我于2010年乘坐朋友的一辆长安车上重庆,但是在巴南木潼时车带人飞出了公路,掉到沟里了,3人死,其余人受伤。在事故认定书上写明司机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我也在巴南医院住了23天院,主治医生见我好差不多了就叫我可以出院了,出院前我问过警察那我的医药费怎么办,那个警察说既然医生说可以出院了就可以出院,因为责任人不是我,所以我不用管医药费的问题。想到医药费不考虑,就没有再起诉司机。出院的时候没有办出院手续,只是好像主治医生开了一个出院建议,就出院了。我一直都没有管那个问题了。但是两年后的今天我接到法院的电话:“说他们接到一个起诉案,是巴南医院起诉我和那个的今天司机的医院费问题。”
我也向医院方说明了当时的情况和事故责任人(司机为责任人)。法院的判决书上也说此次事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都由那个司机负责.现在医院给我的回话是:“医院领导发话谁医的费用找谁。”
可能过几天法院的传票就会来,他们说开庭时我要到,还要准备什么资料,我不太懂。那个司机还在坐牢.我应该怎么办法?我手里有交通警察巡逻支队的一个事故责任认定书.请教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简简单单#(重庆-巴南)
提问时间:2012-02-09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