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试用期前的考核期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试用期前的考核期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经过面试后,公司(一准备开张的连锁店)要求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期,该考察期要求签订一份保密协议。该考察期在另一连锁店进行。在考察期过后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薪资为基本工资+提成。请问:

1、该考察期合法吗?该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公司一定要签,应如何处理?
2、据说劳动合同就是一般的劳动合同,估计只有关于基本工资,是否能向公司要求提供关于提成的比例、发放时间及薪资的调整时间的盖章补充协议?如果公司无法提供书面文件,口头答应时进行录音合法吗?
3、除以上外,还有其他风险需要规避的吗?

想在这个行业发展,但貌似整个行业的人事管理都不是很完善,应如何在不丢饭碗的情况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万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nder……(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2-25 14: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