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还有打打官司的必要?

未签订劳动合同,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还有打打官司的必要? 本人从2001年入此公司,此期间在2009调至另一公司任职,后在2010年6月1日又调回总公司的部门(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在2011年5月23日接公司电话通知要无故降待遇并不安排工作,想迫使我离职(因公司之前有承诺一些期权,而这些期权要在2011年的11月19日之后才能行使。为此我只好提出从2011年7月请事假到2011年12月,公司不同意,要求我请假时注明12月回来辞职的字样才批准,没办法我就只能填写了。2011年12月我回公司办理辞职流程,此公司辞职是提交电子流程,我在辞职原因栏注明了{应公司要求辞职}字样,并办理了一些手续,我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出要求公司支付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双倍工资和无故迫使我离职的仲裁申请,后仲裁委仲裁结果是:双倍工资以超过诉讼期为由驳回我申请,而无故降待遇迫使离职这项,却拿出我当时请事假填写的辞职申请为由驳回我申请,想问这样的可以诉之法庭吗,有没有再打官司的必要?

  另:在职期曾买过养老保险,后来本人要求退保就退掉了。但在后来的两次调动中未再为本人购买,这个是否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现仲裁给的是如果不服仲裁,必须在15日内就要起诉,否则视为同意这样的结果,我不懂这些,现在主要想问,这样的情况打官司能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5619……(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2-02-24 23: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