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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未买社保,劳动者辞职可申请什么权利?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未买社保,劳动者辞职可申请什么权利? 我于2008年3月到某行政部门上班至2012年2月,期间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现因工资待遇低(聘用期间一直未予涨工资,且目前工资已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于2月初上交辞职报告。经与单位协商,单位同意补缴社保(但未予落实),就工资待遇也未能达成一致,故无法继续实现雇佣关系,我提出辞职,我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我聘用期间的社保、聘用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及工资差额吗?
1、补缴社保问题:我非单位正式人员,补缴社保是按灵活从业人员的标准还是单位在职人员的标准补缴?我是农村户口,如果按灵活从业人员补缴的话,个人能否缴纳?
2、经济补偿金方面的问题:我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是以我聘用期间平均工资还是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工资差额问题:我申请的工资差额部分是从最低工资标准施行之日起算起吗?最低工资标准施行日期应向哪个部门咨询?
2、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亲苓(湖北)
提问时间:2012-02-24 13:4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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