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并没有按合同上的约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是续约还是终止合同,该怎么办?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并没有按合同上的约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是续约还是终止合同,该怎么办? 如果我不想再做了,我是否可以认为公司和我终止了合同,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是否可以提出经济补偿(工作了7年)7个月工资怎么个算法,4年没有给我做社会保险,能否要求补偿怎么个补法?我有9级工伤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上面的各项费用是否有冲突?望法律专业人士解答,我在浙江宁波打工,05年3月进厂08年4月开始做养老保险,那3年的社会保险怎么补。如果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公司仍未提出续签意向,到时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总之,如果离开公司怎么样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望高手指教,泣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项songh……(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2-22 19: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