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以下情况的工伤赔偿和医疗赔偿等该如何进行?
以下情况的工伤赔偿和医疗赔偿等该如何进行? 我是一个2009年的大专毕业生,2009年5月进了娄底百亩的一家名叫湖南松乐自动餐桌制造厂的私企上班,6月份的一天下班同事骑摩托车送我去车站的路上出了车祸,被一辆三轮车撞飞了,导致我左腿股骨髁上、髁间粉碎性骨折,放了9孔钢板,还植了骨,膝关节也受了很大的损伤,手术创口有50厘米左右,跨膝盖。光住院费用就花掉了45000多元,明年我还要拆钢板,可是家里之前就欠别人好几万,我车祸又花了五六万,可是那姓黄的肇事司机仅仅出了2500元便再也不肯出钱,交警出示的认定书认定摩托车司机和三轮车司机一人一半的责任,后来摩托车司机,也就是我同事出了一千块钱,其他的费用都是我们家亲戚东拼西凑借来的,我们只是普通的农村家庭,实在没有这样的经济承受能力,现在好几个亲戚家都等着钱用,可是我们也实在拿不出来。去了几次肇事者家里,他总是说没钱没钱,不管怎么样,也不肯拿出一分钱来。实在没办法, 我们只好通过请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但是涉及到误工费,我上班的地方却开始不认账了,我只想请他们给我开个证明,证明我是那里的员工,证明我每月的工资待遇是多少,因为我骑车载我出事的那个同事还在那里上班,他们要袒护他,便不愿意出示我在那里上班的证明,可是我因为还在试用期,一个月还没过就出了事,也没签订劳务合同,所以现在弄得很麻烦。一方面是公司不愿意给我开出证明,另一方面我家又被催着还钱,我还只是个20岁的女孩子,原本以为毕业后会有一番作为,却被车祸折磨得身心俱疲,腿上的从此留下个那么长的伤疤我可以不计较,但是我身心承受了那么大的痛苦,一直到现在我的腿还只能弯曲不到90度,走路还会有点瘸,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留下后遗症,明年还要动一次刀,也许会更加严重,可我还这样年轻,难道我以后的人生就要加上瘸腿这个定词吗?难道我的人生从此就要在别人的别样眼光中度过吗?
车祸已经过去了7个多月,可是我始终无法走出那个阴影,在别人面前变得很自卑,以前的自信都随着车祸而灰飞烟灭了。
现在赔偿法中是不是有精神损失赔偿这一条,如果有,那又是怎么判定?有没有人可以告诉我,我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明明是那个公司的员工,却没人可以为我做证明,我要怎么办呢?真的快疯了。请各位好心人给予帮助!
还有,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像公司提出工伤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eetd……(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0-01-27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