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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与所在公司债务纠纷

员工与所在公司债务纠纷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但公司突然把最底层的一线工作人员放假了,一周后要求各放假人员回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义,并且不作任何补偿,这些员工都签了。今天总公司又突然决定要和我们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义,不作任何补偿,我们这一批管理人员认为这不合理没有签字,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任何人,于是我们要求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解决,因为我们有的已经在公司工作几年了,按照辞退来算应补偿我们几个月的工资。然后总公司又作出一项决定,就是清算公司现有财产,然后把清算的资产来作为补偿,并且要在公司清算之前把我们全部放假,清算完之后通知我们到公司来。并且公司未作出倒闭,注销等相关的回应。这个时候大家都想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很茫然。所以我们想咨询一下,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原来属于我们的利益。请各位大律师参考一下,详细说明一下,在此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rris(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0-01-27 14: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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