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原公司起诉我债务纠纷案件
原公司起诉我债务纠纷案件 我05年-10年就职于一家公司,08年-10年在此公司担任市场销售工作,05-07年担任后勤工作.
现在公司凭一张我签过字的余额为负数的利润分配表起诉我应付公司债务10余万元.
在此公司就职时,我就拿过每月1500工资,其他做为业务员,我没有得到一分提成.
就职时,公司也未与我签订任何利润分配协议,销售工作协议,以及其他任何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协议,因为我是从后勤人员转变成销售人员的.
公司其他销售人员也未与公司有任何利润分配协议,销售工作协议,以及其他任何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协议
在我担任销售工作的2年中,作为我工作核心的销售其实是有业绩的,并且随着工作经验的增加业绩也在提成,比如10年我的销售利润是8万余元.但在公司利润分配表上,公司用其他未明细的公司费用项目,抵消了我的利润水平.后又借口供税务机关查账,需要抵消公司利润,要求我在余额为负数的利润分配表上签字.
2份我签过字的余额为负数的利润分配表也是公司起诉我的依据.
请律师们帮我出出主意.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ndjo……(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07-11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