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
关于集体企业的改制问题
关于集体企业的改制问题 我们是轻纺集团下的一企业,属大集体。在2001年年底时,公司以企业面临困难为由,要分流和下岗部分员工。并要我们替企业分忧。把我们在本企业工作了20年左右的70几名员工一次性的补偿生活费2万-5万不等的金额全体送进再就业中心,二年后在2003年底就交入了社会。但在我们走后公司确大量召入年青的合同制工人。深感受骗的我们曾回单位闹过,就争取到了一部分医保费,其它问题因势单力薄最后不了了之。目前单位面临改制时间却界定在2002年的在册职工,把我们这批为企业立过汗马功劳的员工划在企业之外,我想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要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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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王志翔(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2-02-18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