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快到期。公司告知不续签合同
合同快到期。公司告知不续签合同 你好!我是03年12月进公司的,是做物业电工行业的,公司跟我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2012年2月29号到期。公司2012年2月15 号让我签一份(留存,带薪)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至2012年2月29日,公司不在于你签订合同。带薪留至日时间与结束时间处是空白的。就只让我签上名字就行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合同终止公司该如何跟我结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BUO(上海)
提问时间:2012-02-1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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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从08年开始计算,一年一个月,满半年也支付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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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追问:请问该如何计算呢?我与公司还打着劳动纠纷的官司还没结结束呢!公司提出终止合同!谢谢!
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因用人单位原因而终止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上海市的情况是自该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平均工资的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支付。
追问:最后签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1月1日起到2012年2月29 日止。可后面签我的名字和日期,但公司和我都签的(就是签合同的那天时间)日期都是2010年12月29 日。请问这种情况公司现在提出不续签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是否看做合同已经是无期限合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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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然终止的,需支付合同补偿金,自08年起支付。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或带上相关材料来所面谈,更多问题欢迎登陆上海李军桥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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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预留空白时间对你不利。
公司此种行为属于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算起,应支付相当于4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你好!请问2003年至2007年的赔偿没有吗?劳动手册时间是我入公司时间登记的。每年征询单都写入公司开始时间的。还有赔偿时如何计算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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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付你4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还让我签离职交接表。我能签吗?年休只给我休3天4小时。我上班时间是当天下午14:00上班至次日早上8:00下班。休一天后以此类推。公司上班时打卡性质的。公司说我上班时间是14:00到凌晨2:00为上班,2:00到8:00是为值班。晚上做的工作于白天做的工作是一样的工作。2:00至8:00只给10元吃饭钱。就没有任何补偿了。这样是否可以算超时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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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开始,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金。
追问:补偿该如何计算啊?03年至07年的酒没了吗?那也是辛辛苦苦一点一点做出来的呀!怎么就没了呢?望回复谢谢!
回答: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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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与你续签的,公司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追问:最后钱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1月1日起到2012年2月29 日止。可后面签我的名字和日期,但公司和我都签的(就是签合同的那天时间)日期都是2010年12月29 日。请问这种情况公司现在提出不续签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是否看做合同已经是无期限合同了?谢谢!
追问:最后钱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1月1日起到2012年2月29 日止。可后面签我的名字和日期,但公司和我都签的(就是签合同的那天时间)日期都是2010年12月29 日。请问这种情况公司现在提出不续签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是否看做合同已经是无期限合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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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一,单位需要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从08年至今,每年一个月的工资。第二,单位应属于延时加班,应该支付延时加班的工资。还应支付夜班费。
追问:最后签订的合同是2011年1月一日至2012年2月29日,合同是否已经超过一个月?公司该如何赔付与我?还有劳动法规定公司不续签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可公司在2012年2月15日才通知我。而且还让我签离职交接单。请问公司违规了吗?我该如何是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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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开始计算,一年一个月,满半年也支付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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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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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有权决定不续签,但应支付你4.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追问:你好!请问2003年至2007年的是否也支付给我。2008年劳动法与1995年的劳动法一样的都赔付。请问公司是否给予我03年至07年的4个月工资。还有我与公司已签了3次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已自动生效成无固定期限合同。谢谢!
回答:因为是合同到期终止,所以计算工龄补偿应从2008年1月1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