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公司拖欠工资,但是我们没签合同
公司拖欠工资,但是我们没签合同 我11年在上海徐家汇一家德国餐厅工作,从事厨房工作。而我们厨房是外包形式的,是由公司每月把工资发给厨师长,然后再由厨师长发给我们。当时入职的时候没有签合同,发工资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工资条或者签收单之类的。到12年1月20号应该发12月份工资的时候,总工资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到1月31号的通知到公司开会的时候却告知我们,工资的事情2月份一定解决,可是另外又说,这段时间公司放假,准备重新装修,等装修完了以后~愿意回来继续上班的,工司优先考虑。不愿意的现在就可以再找别的工作了!等总公司打钱过来会把工资结算到1月31号。公司宿舍可以免费住到2月底!这样算不算变相的遣散?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如何能最快的追回我的工资?
另外补充几点:1,总公司在青岛!
2,现在上海分公司还拖欠物业费以及房租,公司已经被物业强制封了!
请哪位律师解答一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流浪漂泊(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2-02-13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