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从单位办公室回寝室途中遭车祸是不是工伤,是否负法律责任
我从单位办公室回寝室途中遭车祸是不是工伤,是否负法律责任 2009年7月15日,下班后,我在单位食堂吃过晚饭后,就在单位值班室看了会电视,9点左右,我离开单位,在回单位家属院必经路段时,靠右步行过程中遭遇一辆摩托车从后撞击,致使我右腿骨折。由于我是在乡镇上班,无所谓什么人行道,有也被个体户给占道了,无法通行,行人基本上都是和我一样走的;所以,我是在机动车道上靠右步行的,当时发生事故时,无其他车辆行过,其摩托车也是从后撞的,并且肇事者也是借他人摩托车,并且是醉酒驾驶,可能也没什么证。可是,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却说我要负主要责任,一个原因就是说我走的机动车道,至今肇事者一分钱的医疗费也没负,我已花了2万多元,并且明年还得近万元的费用取钢板。因此,想向你们咨询一下,我在这场交通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果对方无能力赔偿,是否是工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1883……(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0-01-1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