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干了两个月,上业班途中遭遇车祸当场死亡,企业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先认定工伤,然后再赔偿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双重赔偿。
你好。
1、应当算企业的员工,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取得赔偿,丧葬费为六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度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如果有供养亲属的,应当按其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付补助金。
2、如果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或全责的,也应当赔偿损失的责任,而且可能还会构成刑事责任。赔偿的损失按城市户口标准为死亡赔偿金38万左右、丧葬费为2万左右,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3、两个赔偿项目互不影响,可以得双份赔偿。
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所以是企业的员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丧葬费为六个月上年度大连职工平均工资;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度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如有抚养人的的,还应当按其收的一定比例给付补助。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情况 肇事者也应当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赔偿数额要根据责任比例等情况确定再者两个赔偿互不影响,也就是可以得双份赔偿。
属于工亡,可享受工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