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开发商、物业办公室、开锁公司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开发商、物业办公室、开锁公司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一案例:李有三间平房,和一王姓开发商签订了开发协议,交房后在回迁过程中两人因某些问题发生了矛盾,王不给李通水、通电,后经过打官司,法院判决,王应按协议给李通水、通电,王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后王令下辖物业办公室在李不知到的情况下私自找换锁公司把李的两个防盗门锁给换了,使李不能进入。请问一下,此事应由公安部门还是法院管辖,王及物业办公室、开锁公司应负何种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琴箫(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0-06-14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