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
公司合并关于补偿的问题
公司合并关于补偿的问题 A公司与B公司合并,合并后保险和合同都转交B公司,但工资高低将由B公司定,我在A公司工作了两年,现在工资要比刚来A公司时签合同时的工资要高,1、现在不想去B公司,我要求A公司补偿我两个月的工资,我自己重新找工作,这样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2、我到B公司,那工资按照劳动法应该怎么算呢?(现在工资要比刚来A公司时签合同时的工资要高)
谢谢了张律师,希望你帮我解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59685……(安徽)
提问时间:2010-01-16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