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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没有明确各人所占比例,通过赠予公证能否重新约定?

房产证上没有明确各人所占比例,通过赠予公证能否重新约定? 房产证上本来只要父母的名字,但在08年把儿子的名字加了上去(当时加名免费),儿子婚后想买房,但涉及到新房契税问题,故儿子想通过赠予公证方式来除名,能否公证时约定儿子只占该房产1%的比例?该房是上海的,均为上海户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fK3332()
提问时间:2012-01-1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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