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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做私单,是否属于职务侵占?

外贸公司做私单,是否属于职务侵占? 敬爱的律师,
您好!我目前遇到情况想咨询下:

我在一个进出口公司从事外贸业务。在进公司前,有几个小客户。进入公司后,在做客户基本业务的同时,自己的小客户私下里出单了。小客户都是本身进公司前的老客户,所有单据均与公司无关。只是在公司工作期间,有操作完成订单。但是其中有一票货是刚进公司后接的,与公司平台无关,客户主动发在我的私人邮箱.但是PI上我用了现在公司的抬头。(当时想最终这个客户要带到目前公司做的),最终出货当然没有任何票据跟现在公司有关。

现在老板发现了,说要告我。他打印了我做的PI,PI金额在2000美金左右,说涉嫌职务侵犯。至少告我做几年牢。PI有两份,但是是否可以做为下单证据?因为最终下单只是其中一份。提单无任何公章,只是用了我公司抬头。地址和手机号码都是我私人的。而且提单给客户的,包括报关资料都是其他代理公司名义(与公司无关)


另外扣发两个月工资,还罚款2000RMB,请问是否合理。

我本身知道在公司做私单不厚道,但这些单子进公司前就有,一直准备交给朋友帮忙操作,因为朋友是新手,所以几乎每个单子我也在跟。在公司期间,我也是认认真真,公司有客户下单,我也原原本本在公司做了。请问我用了公司抬头做PI给客户,最终成单,是否构成职务侵犯或者其他犯罪?

谢谢解答!

非常感谢!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stin……(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2-01-10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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