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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各位律师哥姐们,帮帮忙啊!老板说我这么做是自动离职,还让我赔偿他的工资!

各位律师哥姐们,帮帮忙啊!老板说我这么做是自动离职,还让我赔偿他的工资! 各位律师哥姐们好:
    我是2011级应届毕业生,3月份应聘在一家私人公司,实习两个月后,签了一年的合同(2012年3月份合同到期)。可是实在无法忍受专治老板的统治,于是在11年12月份提出口头辞职,老板未同意;三天后又提出辞职,老板说:“你可以走,但属于是“自动离职”,还说“这半年来你没有干出好的业绩”,那意思就是让我赔偿他这几个月付给我的工资。但是我的确在努力工作,我也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 最后我走了,实在是受不了了,走的时候十天的工资也没敢要,请问我该怎么办啊?属于自动离职吗?我应该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快乐森杰(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12-2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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