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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经济适用房违规操作

公司内部经济适用房违规操作 我们公司名义上是修建经济适用房用于职工内购,采用的方式是职工先缴纳保证金10万,主体完工后缴纳二期8万元用于装修,装修中资金出现缺口,公司要求职工必须一次性缴纳购房尾款才准予选房,否则取消资格,前面所缴纳的款项无息退还。至始至终公司不出一分钱,请问他们这种操作方式违规吗?我们应该采用何种方式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mila(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1-12-24 10: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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