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燃气公司无证经营,违规操作,造成燃气泄露,致爆炸燃烧,人员受伤,房屋损毁!
燃气公司无证经营,违规操作,造成燃气泄露,致爆炸燃烧,人员受伤,房屋损毁! 受害者:26岁,女,专科,从事电脑工作。失地农民。
2011年3月初,因燃气公司违规操作(排险前未通知,未给受害者家排险,排险后未做安全检查),用空压机加压排水,将受害人家的燃气管接头处压坏,造成天然气漏气,爆炸、燃烧,导致受害人头面部及双手烧伤(II-III度烧伤)。致受害人与男朋友分手。现仍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
现向律师咨询:
1、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吗,还是可以归为刑事?燃气公司还是无证经营)
2、现受害者脸上部分长瘢痕(额部,眼部有点点,鼻头,唇部,耳部都有少量瘢痕),色素沉着。双手(手腕以下除小指)瘢痕比较严重,已造成功能障碍。这种是不是要做司法鉴定,需走那些程序,大概能鉴定打什么程度?
3、是不是立案就必须起诉,什么时候可以立案?
4、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最终能获赔多少钱?
5、事故原因是经过极大政府部门共同认定的。但认定书上面还写着这是属于民事纠纷,这对以后的官司有没有影响?(听说如果是刑事的话,获赔会高一些)
请律师给我们一些指点,真诚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乐颜(四川)
提问时间:2011-07-23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