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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请问一下,劳动合同问题,谢谢!!

请问一下,劳动合同问题,谢谢!! 请问,已经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辞职,经过磋商月底就离开,但用人单位还没找到人代替,请问如果离开公司算不算毁约,需不需要赔偿??谢谢!!
 
例如,本人10月20号以书面通知,10月31号要离开,但已经与用人单位说过,如果于31号离开,算毁约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笨蛋(广东)
提问时间:2008-10-29 14: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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